山东省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2021-01-18 13:49:15

  国家要求新建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不能超过200mg,在用锅炉不能超过400mg,而重点地区不能超过150mg;而山东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在用和新建的燃气式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都不能超过250mg,并没有对重点地区进行规定。

  山东省燃气锅炉执行什么标准是目前很多求购燃气型锅炉的山东客户都在意的问题。山东燃气锅炉设备执行的是国家统一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也同时出台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网站于2016年6月发布了该省对锅炉环保排放标准方面的调整,有两点特别要注意:

  1、新建燃气锅炉项目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燃气锅炉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执行GB/13271-2014中50mg/m3和200mg/m3的要求。也就是说,要以国家燃气锅炉标准为主;

  2、增加了特别排放限值控制要求:位于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日照五市辖区内的新建锅炉项目,除满足上述规定及《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要求外,还应满足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的规定。

  也就是说,济南燃气锅炉、青岛燃气锅炉、淄博燃气锅炉、潍坊燃气锅炉、日照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要执行150mg的标准。燃气锅炉已经可以达到30mg以下的北京锅炉大气排放标准,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锅炉技术,使用寿命长、运行安全稳定,欢迎咨询135-0615-1202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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